通化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通化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区(含所辖县、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置的自住房、借款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公积金或以自有财产及第三方自有财产(仅指国家和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存单。下同)作贷款抵(质)押。
4、企业(含民营、私营、民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申请贷款时须有第三方自然人负有连带的经济责任保证。
5、有指定的房地产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6、产权共有人同意并承诺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7、借款人发生违约时,必须同意由所在单位代扣工资进行清偿,代扣工资的标准是:除市政府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资金外,其余全部扣收。直至借款人正常履行还款义务或全部偿还所欠贷款本息。
贷款材料
1、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书(建造和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应有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许可;维修住房的应持有所在单位出具的房屋破损确需维修的证明材料)及所购住房房价总额30%以上的首期购房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维修住房投资计划书及建筑材料购买发票)。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及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工资委托代扣承诺书(企业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第三方自然人连带经济责任保证书)。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明确购置自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及房屋维修后,前往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领取(购买)《通化市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按内容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连同贷款所需书面证明和材料交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
2、借款人持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和上交证明文件和材料,经管理中心(或分支机构)审查核实,确认符合借款条件后,准予贷款并向委贷银行出具《委贷通知书》。
3、借款人持《委贷通知书》与管理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持借款合同经指定的担保机构办理担保手续。
5、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担保手续办理公证手续。
6、借款人可采用所购住房作贷款抵押或有价证券、银行存单作质押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借款人以购置的自住房做抵押时,须持借款合同、首期付款收据、担保手续、公证书到房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抵押登记手续;凡采用有价证券、银行存单作质押的,必须经中心核实后,将有价证券直接交付受托银行质押并办理质押手续。
7、借款人持抵押登记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划款手续。管理中心将住房贷款用转账方式(或网上银行客户端)直接划转到借款人在管理中心受托的银行开立的贷款账户内,并由受托银行从借款人的贷款账户划往售房单位银行账户。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职工购买自住房贷款额度最高限定为房价总额的70%。 夫妻双方均按规定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贷款期限: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